通知公告
 
 
[资产处]关于开通经济合同用印线上审批业务的通知
发布人: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09-19   浏览次数:105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经济合同用印审批流程,提高政府采购办事效率,学校决定于2022920日起,开通经济合同用印线上申请、审批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除涉密类项目外,使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等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用印申请、审批。涉密类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线上办理,按照原经济合同用印申请流程线下办理。

二、业务流程

经济合同用印申请人发起审批流程,按照采购方式不同实行分级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资产管理处办理用印手续。流程图如下:






三、办理方式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校园网主页上的“智慧校园”,进入“印章申请”,点击右上角“用印申请”,在“用印种类”中选择“经济合同章”,依据资产管理处确定的采购方式选择“合同类型”后,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合同及相关资料,发起经济合同用印审批流程。

(二)审批方式

网络版:审批人登录校园网主页上的“智慧校园”,进入“待办任务”审批。

手机版:审批人登录“今日校园”APP,选择“移动0A应用”,进入“待办任务”审批。

(三)用印办理

经济合同用印申请线上审批完成后,申请人持合同原件到资产管理处(1号楼117房间)办理经济合同用印。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申请 “自行采购类”“出租出借类”经济合同用印,应及时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汇报沟通。

(二)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申请的经济合同的项目情况要充分了解,对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核。

(三)经济合同用印申请信息中,“合同类型”“合同金额”“项目是否涉密”“申请人声明”“相关附件”均为必填项,申请人必须完整填写,并对真实性负责。“相关附件”内容为合同电子版(WordPDF)、自行采购谈判记录等相关材料,其中合同电子版必须上传。

(四)若使用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资产管理处,联系人:邵民,联系电话8249989


资产管理处

202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