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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友朋  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次数:246

各相关学院:

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推动课题研究多出优秀成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月份

二、组织实施

1、重大和重点课题

由课题申报单位统一向市社科联提出结项申请,并负责汇总相关资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成果要报、《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各一式6份,《结项申请汇总表》1份,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根据各单位申请情况,市社科联统筹安排,分别聘请有关社科理论专家担任评委,择时召开鉴定会议。

2、一般课题

各高校和市委党校承担的课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由申报单位自行组织鉴定结项,并将课题研究报告2份、成果要报2份、《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4份、《结项申请汇总表》1份、鉴定会议情况1份等资料(含电子版)报送市社科联。《结项鉴定申请书》须填写“课题鉴定专家意见”一栏。

除上述单位,其他单位承担的课题,按照重大和重点课题的结项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市社科联统一安排鉴定会议。

3、延期申请

对个别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课题,须12月28日前向科技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社科联批准后方可延期。对超出申报课题完成时限又未申请延期者,将视为放弃结项,自动撤销课题立项。

三、有关要求

1、各课题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督导,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好课题结项工作。

2、凡2017年度社会科学课题未结项的,一律不得申请下年度市社科联课题。

3、课题鉴定结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予结项四个等次。对鉴定结项的重大和优秀重点课题,市社科联将按有关规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助。所有鉴定结项的课题由市社科联颁发结项证书

四、我校具体安排

请各学院于2017年12月28日前统一提交结题材料(注意一般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须填写“课题鉴定专家意见”一栏、鉴定等次暂不填写)至1号楼402。

联 系 人:蔡威熙

联系电话:68386

邮  箱:caiweixi123@163.com

附件:

课题成果要报格式和要求 (2017年度).doc

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2017年度).doc

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2017年度).doc

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申请汇总表(2017年度).doc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