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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人:张友朋  发布时间:2017-11-08   浏览次数:154

各单位:

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已下达,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开展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的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项目(除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外)立项任务书须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网址: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进行提交和审核。

2.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立项任务书,填写完毕后,依次提交给所在学院和科技处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立项任务书网上填报、审核时间为11月11日—11月15日。

3.立项任务书的填报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4.资金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两部分。

间接费用核定比例为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设备购置费不超过申请书相关预算;管理费为总经费的5%,最高不超过2万元。

5.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立项任务按《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见附件)进行填报。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照要求完成任务书的签订工作。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任务书一式三份于2017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1#406办公室。

附件: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docx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