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省科技厅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科技计划管理工作,依据各单位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和到期项目验收率等开始实施了限额申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克服“重上轻管”思想,切实做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就2017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年之前(含)立项的到期应验收未验收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二、验收程序
详见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验收流程说明(附件1)
三、注意事项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行科技报告制度(具体通知见:http://www.sdstc.gov.cn/gggs/1000008642.htm),项目负责人须完成科技报告的提交审核并拿到科技报告证书,科技报告的审核周期预计在三个周左右,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提交科技报告,未拿到科技报告证书省厅不予批准结题。山东省科技报告提交群:450333678,具体事宜请加群咨询。
请学院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尽快制定出验收计划安排上报科技处。学校将根据到期验收率等限定各单位相关项目的申报数量。
联系电话:62258
附件1:省重点研发计划验收流程说明.docx
附件2: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验收相关材料.zip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0月20日